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过程,部分投标企业会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企业因不重视查看或不及时查看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而错失了项目;投标企业因获取信息滞后,准备仓促而导致落标;投标人从非专业媒体了解一些不真实、虚假的信息,而使投标准备与实际情况相差很大而落标。
为避免以上情况的发生,投标供应商在准备参与政府采购项目之前,应该及时从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省级财政部门指定媒体获取相关政府采购项目权威、真实、及时的信息。
一、什么是指定媒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9号第六条规定:
财政部负责确定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基本范围和内容,指定全国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下同)财政部门负责确定本地区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范围和内容,可以指定本地区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除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以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的发布媒体。
二、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中国财经报》(www.cfen.com.cn)
3、《中国政府采购杂志》
4、《政府采购信息报》(宣传协助媒体)
三、江苏省级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2、省级财政部门指定的报纸、杂志等(如新华日报等)
四、江苏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的信息发布:
江苏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所有的采购信息,除单一来源、询价外,均在《中国财经报》和江苏政府采购网网上公告,并同时在该中心的网站(www.jszfcg.gov.cn)发布相关信息。
供应商可登陆该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并重点关注以下栏目:
1、“采购预告”栏目:内有最新采购信息;
2、“意见征集”栏目:采购需求的征集信息将帮助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的需求,方便核对自己的产品,及时反映信息和参与政府采购项目。
作者:陈国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