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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部门单位项目 省消防总队消防车辆 消防装备及器材(如专勤器材、水带、灭火药剂等消防器材、个人防护装备等) 省公安厅技术侦察设备 公安单警装备 刑侦设备 50万元以下的警用软件 其他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秘密的项目 省教育厅教学设备(集中采购目录之外) 教学用品 图书(财政补贴资金) 省卫生厅医疗设备和器械(集中采购目录之外) 医用耗材 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康复训练器具 残疾人辅助器具 残疾人用无障碍设施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检验检测及监测设备 省体育局运动服装 体育设备和器材(集中采购目录之外) 说明:部门集中采购是指针对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后,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实施的政府采购组织形式。
三、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分散采购限额标准) 项目限额标准 货物类单项或同批预算10万元 服务类单项或同批预算10万元 工程类1、房屋建筑物的新建、扩建、改建、装修及修缮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以上(含); 2、房屋工程之外的其他工程,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含)。 说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用于确定集中采购目录之外的政府采购范围。集中采购目录之外,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之上的项目属分散采购。 分散采购项目可以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采购,也可以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或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范围内组织采购活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同为政府采购的重要组
织形式,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等规定。
四、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项目数额标准 货物类单项或批量采购100万元以上。 服务类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一定期限内的供应商。 工程类按省政府苏政发[2004]48号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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